动物权利,或称动物解放,是人发起个保护动物弗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个社会运动。箇是一种非人类本位出发个社会思潮,渠个宗旨弗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个权利,更主张包括蚊子蛲虫蟑螂害虫拉里向个动物要享有精神上个基本“人”权,比如,搭人类一样免受折磨个权利,换句话讲,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,而弗仅仅被当作人类个财产或工具,无论拉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。

拉一些国家,已经立法保障动物权利。1992年,瑞士法律上确认动物为“生命”(beings),而非“物品”(things);2002年,德国拿动物保护个条款写入宪法。由澳洲学者彼得·辛格(Peter Singer)建立,基地拉垃美国西雅图个“泛类人猿计划”,乃朝正拉争取美国政府采纳渠个所提出个《泛人猿宣言》,箇份宣言呼吁赋畀一个由大猩猩猩猩以搭两个亚种个黑猩猩组成个“平等群落”以三项基本权利:生存权个体自由权免受折磨权

而批评者认为,由于动物无法对社会契约进行讨论或是做出道德判断,弗能够顾搭渠人个权利,甚到根本对权利没概念,因此弗能被认为享有精神上个权利。动物权利主义学者Roger Scruton认为箇些人个逻辑是“因为只有人类担负责任,所以也只应由人类享有权利”。

一些动物权利主义个批评者认为,尽管从根本上来说,拿动物用拉食用、娱乐或科学研究没啥错,但仍应立法保障箇些动物免受弗必要个痛苦。箇种观点被称为“动物福利”主义,也是某些老牌动物保护组织所持个观点,箇些组织包括英国皇家预防虐畜协会爱护动物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