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(印度宗教)

法來印度宗教(印度教佛教錫克教、耆那教)當中是一隻關鍵概念,有交關種意思。下頭會有相應个解釋。

詞源解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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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(梵文:Dharma)个詞根 dhṛ 來自原始印歐語 dʰer- ,意思是“保持、支持”,可以引申到 "習慣"、"秩序"、"法律" 。相關个單詞有拉丁文firmus (堅定) 、希腊文Themis法律、自然法)、還有英文firm(堅定个)。

印度教个“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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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词汇
英語 Dharma
巴利語 धम्म
(dhamma)
梵語 धर्म
(IAST: dharma)
吳語 fâh
日語
(假名: ほう)

法來印度教當中,是一套系統性个教理,適用於個體、人類跟自然以及無生命物體之間个相互關聯、以及宇宙跟萬物之間个聯繫。 渠意味著一個人个正當義務搭責任。

印度教个法包括交關要素:正當行為、儀式、管理社會跟倫理道德个規則:每個人應當遵守宗教義務,維護良好道德權利和義務,以及實施讓社會秩序良性發展个行動。可以講是一種能夠防止世界出現混亂而出現並且運作个自然法

佛教个“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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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佛教裡向,八正道(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)跟四聖諦(苦諦、集諦、滅諦、道諦)還有三十七道品全屬於佛法个内容,後首來又提出阿毘達磨

大乘佛教裡向,三法印(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静)也算進去。唯識學派跟法相宗,加入了對有為法無為法个討論。另外,又拓寬到了對宇宙个定義浪向:物體个屬相、讓群體對事物生起認識,而制定出來个法則、法律、規章制度等等、讓個體維持自性不改變(無為法)。

佛教戒律因此也屬於法个一種,由此引申出律宗

錫克教个“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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錫克教个法指正確个修行方式。

耆那教个“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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耆那教教法、物質个本體全屬於耆那教个法个範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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