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(印度宗教)
詞源解釋
编辑法(梵文:Dharma)个詞根 dhṛ 來自原始印歐語 dʰer- ,意思是“保持、支持”,可以引申到 "習慣"、"秩序"、"法律" 。相關个單詞有拉丁文个firmus (堅定) 、希腊文个Themis(法律、自然法)、還有英文个firm(堅定个)。
印度教个“法”
编辑佛教词汇 法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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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 | Dharma |
巴利語 |
धम्म (dhamma) |
梵語 |
धर्म (IAST: dharma) |
吳語 | fâh |
日語 |
法 (假名: ほう) |
法來印度教當中,是一套系統性个教理,適用於個體、人類跟自然以及無生命物體之間个相互關聯、以及宇宙跟萬物之間个聯繫。 渠意味著一個人个正當義務搭責任。
印度教个法包括交關要素:正當行為、儀式、管理社會跟倫理道德个規則:每個人應當遵守宗教義務,維護良好道德權利和義務,以及實施讓社會秩序良性發展个行動。可以講是一種能夠防止世界出現混亂而出現並且運作个自然法。
佛教个“法”
编辑早期佛教裡向,八正道(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)跟四聖諦(苦諦、集諦、滅諦、道諦)還有三十七道品全屬於佛法个内容,後首來又提出阿毘達磨。
大乘佛教裡向,三法印(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静)也算進去。唯識學派跟法相宗,加入了對有為法、無為法个討論。另外,又拓寬到了對宇宙个定義浪向:物體个屬相、讓群體對事物生起認識,而制定出來个法則、法律、規章制度等等、讓個體維持自性不改變(無為法)。
錫克教个“法”
编辑錫克教个法指正確个修行方式。
耆那教个“法”
编辑耆那教教法、物質个本體全屬於耆那教个法个範疇。